Sunday, March 09, 2008

关于公交让座想到的

刚才在水木灌水,看到一讨论让座的帖子,个人以为让座需要更加明确的规范起来,比如公交车上应该有以下座位类型:

1 蓝色座位:不执行让座

2 红色座位:第一批执行让座
(符合受让条件者提出主张让座权利须从红色开始,除非全部红色座位已被符合受让条件者占据)
3 橙色座位:第二批执行让座
(执行条件为所有红色座位被符合受让条件者占据)
4 黄色座位:第三批执行座位
(执行条件为所有红色、橙色座位已被符合受让条件者占据)

有考虑到色盲色弱人士的存在,应该统一设计规范以上座位的深浅双色标示。

关于一个城市公交车上有以上座位多少个,应该定期开听证会根据公交车数量,城市人口情况等决定……最后最棘手的就是什么样的人有受让的权利,这个太复杂了,不是我这样的民工能够准确定义的了,留给专家好了……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