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pril 03, 2007

插嘴时事~

最近重庆的钉子户问题讨论得很多,忍不住插嘴几句:
从这个例子里面我看到了中·国法律的苍白无力,法律只是政府,或者说某一时政条件下的傀儡而已;没有独立的权力,否则法院的判决为什么会因为“群众的反对声”而不去执行?难道法院执行判决还要开一个全民公投不成?!那么还好判决干什么,直接公投好了;或者公投不成来个地方人民投票吧,就像革命年代的mobster政治。
看到的第二点是中·国的民本主义正在逐渐向民粹主义堕落。我是不喜欢说什么主义的,没有意思,但是为了说明这种趋势而用了这个词汇,随着社会进步公民表达意见的渠道逐渐增多,于是政府面对的不同的利益集团的压力也增大。这个时候民本主义的政府很有可能被人数众多的利益方引入歧途。在这个理性判别能力历史性缺失的社会环境下,民意,或者说多数人的意见是否能够代表正确的方向堪虞。民主需要有着基本理性的国民。
概括就是一句话:中·国法律需要更大力量;国民还没有以观点数量的决定正确道路的能力。

PS:最近感觉简体中文网络近乎完全“暴民化”了: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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